1月26日,斗魚主播張大仙違約官司判決結果已經出爐。

一審法院判決張宏發須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騰訊支付違約金419973.26元,并賠償騰訊損失300萬元。

除了高額的賠償金外,法院要求張大仙在企鵝合同有效期內停止在其他平臺直播。這也意味著到2019年2月1日前張大仙必須停播一年。
目前張大仙方面是否上訴還不得而知。

不過從目前的狀況來看,王者榮耀主播市場越來越飽和,如果張大仙一年不直播,再復播時很可能淪為過氣主播。不得不說這樣的判決對于一個當紅主播而言算是一個非常嚴厲的處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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