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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州 市 黃 巖 區 人 民 政 府 關于黃巖王西外東浦區塊舊城(村)改建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的公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590號)、《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4年第14號公告)等規定,為實施王西外東浦區塊舊城(村)改建項目,需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現將征收范圍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嘉木路,南至東浦路,西至永寧江,北至王西一期安置房(詳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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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3 16:10 上傳
二、征收部門:臺州市黃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征收實施單位: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四、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征收范圍內實施下列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1.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及附屬物; 2.改變房屋用途; 3.以被征收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 4.房屋的析產分戶; 5.辦理戶口的遷入和分戶,但因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出現役、經批準由外省市投靠直系親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等原因必須辦理戶口遷入和分戶除外; 6.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五、請房屋征收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支持王西外東浦區塊舊城(村)改建項目,大力配合征收實施單位的工作。 特此公告 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政府 2020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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