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金礦場華裔工人,約攝于1900年
由于落基山脈的阻隔,當時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和1876年建國的加拿大其它省份間無法直接通行,只能取道海路繞行遙遠的南美好望角(當時巴拿馬運河未修通),或從美國加州隘口取道向東。因此該省加入加拿大聯邦的先決條件,就是修通在當時條件下幾乎不可能完成的、橫跨北美大陸的太平洋鐵路。為修通這條鐵路(1885年通車),先后有1.5萬以上華人背井離鄉,投入艱苦而危險的勞作,不到4人中就有一人為此獻出生命。加拿大第一任總理麥當勞(Sir John A. MacDonald)在1886年發表國會演說,稱“沒有華工的巨大努力,加拿大太平洋鐵路就不能按計劃完成,加拿大西部的資源就得不到開發”,盛贊了華工的貢獻。太平洋鐵路總工程師亨利.坎比(Henry John Cambie)也贊揚華工是“我所見過最好的石匠”。可以毫不夸張地說,華人為加拿大的統一,用自己的汗水、鮮血和生命,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然而這一切換來的卻是赤裸裸的種族歧視和令人發指的不公平對待:自1882年起,加拿大聯邦政府在長達大半個世紀時間里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排華法案,包括1882年起限制華裔移居除溫哥華、大埠、二埠等極少數城鎮外的加拿大領土,1885年起向入境華人強行征收人頭稅,1923年起禁止華裔女性入境,等等。
排華和種族歧視并不僅限于聯邦層級,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和溫哥華市政府、議會,在許多時候扮演了更加“激進”的不光彩角色。1871年卑詩省政府通過立法,剝奪華裔投票權,并且禁止華裔成為法律學、藥學、牙科學的專業人士,比聯邦層面臭名昭著的“人頭稅”還早14年推出。經過長達1/4個世紀的斗爭,加拿大聯邦在1947年廢除了排華法令,而溫哥華市直到1949年才廢除市級排華法令,是加拿大城市中的最后一批。這些令人發指的市級排華法令包括學校隔離、禁止華人進入游泳池等公共場所,禁止華人購買、租借和使用當地住宅、醫院甚至墓地等。由于這些不公平政策,一些原本聰穎優秀的華人子弟只能去念私塾,一些死在溫哥華等地的華人只能萬里迢迢被送回故國安葬。更有甚者,一些種族主義者惟恐華裔為加拿大立功后會索要平等權利,竟然千方百計阻撓華人華僑參軍、當警察。
針對這些歧視性措施,一代又一代華人進行了不懈的抗爭。二戰的爆發讓加中成為反法西斯盟友,戰爭期間和戰后,一些聯邦層級的排華法律被取消,二戰退伍老兵踴躍加入維權行列,則讓華裔維權、求平等和反歧視的斗爭獲得了更多同情。近年來,中國國際地位提高,大批新一代大陸、香港和臺灣移民的涌入,給當地華人社區的維權和抗爭注入了新血液、新活力,提供了更堅實的后盾。
在幾代華人華僑的執著抗爭下,1948年加拿大正式廢除《排華法案》,2006年6月22日,加拿大聯邦政府正式就實行長達38年之久的對華裔人頭稅道歉,時任加拿大聯邦總理哈珀(Stephen Harper)在渥太華國會山莊代表加拿大聯邦政府用粵語大聲說出“加拿大,道歉”——此時此刻,總數高達8.1萬的人頭稅受害者,仍活在人世的已僅約30人。
而在省市層面,直到2010年,因為一座幾乎埋沒的華人舊墓地重見天日,“二埠”才做出就歷史上市級政府、議會的排華法令、政策和措施,向華人社區道歉的決議和舉措,而此時曾興盛意思的二埠唐人街早已被“排華”行為消滅殆盡(當時的排華措施包括不允許華人租房、進入公務員行列,甚至一些非華裔開設的私人企業雇傭華人雇員,也會受到市政府和市議會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