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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浙江省財政廳提前下達 2018年度省級扶持薄弱村發展資金 對28個縣(市、區)進行補助 其中臺州市有4個縣(區) 共計2340萬
該專項資金是省財政設立重點用于支持“26+3”縣(26個加快發展縣和金華市婺城區、蘭溪市、臺州市黃巖區)實施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的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縣級集中實施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項目。
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都有哪幾個縣(區) 獲得了此項資金 ↓↓↓
省級專項資金 納入省級專項轉移支付管理 采用“因素法”分配 充分體現“講究績效”原則 一年一定 分配因素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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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薄弱村數量,指“26+3”縣按省定的經濟薄弱村標準確定的當地經濟薄弱村數量。
?地方財力因素,按省財政轉移支付分類分檔有關規定確定。
?工作開展情況,主要指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工作組織實施、資金投入和工作成效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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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25 10:00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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