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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媒婆”的婚介陷阱 甲:年齡大,條件差,找個老婆可真難! 乙:不難不難,你出錢,我出力,給你找個老撾老婆! 甲:能帶回來嗎? 乙:沒問題,你就說是旅游,保你登記準成功!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非法婚介組織或個人以這個套路,組織未婚男子出國相親。陳某在一家婚介所上班,婚介老板鮑某經常安排陳某帶領一些中國籍單身男子到老撾同老撾女子相親,并組織老撾女子隱瞞真實的來華結婚、生活目的。為了騙取邊防檢查機關核準,鮑某指使陳某在帶隊的時候,吩咐同行人員要以旅游為事由,以此達到順利出入境的目的。鮑某、陳某以此方式非法牟利,獲取高額的婚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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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09:48 上傳
2025年2月陳某因涉嫌非法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被移送至法院,由天臺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隋梅律師事務所裘靈鈴律師承辦此案。承辦律師第一時間聯系陳某,就案件事實和證據材料逐一核對確認,陳某認可在2023年4月-2024年3月期間接受鮑某安排以媒人身份開展涉外婚姻活動,幫助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并從中非法獲利的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8條規定,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國(邊)境管理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使用以虛假的出入境事由騙取的出入境證件出入國(邊)境的,應認定為偷越國(邊)境行為。 因此,被告人陳某借旅游的虛假事由,騙取出境證件,進而達到組織人員偷越國(邊)境進行跨國婚介的目的,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承辦律師從坦白、認罪認罰、退繳獲利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作罪輕辯護,建議合議庭考慮到陳某積極悔罪態度,對其可以適用緩刑,最終合議庭判決陳某有期徒刑兩年一個月,緩刑三年執行,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律師提醒 涉外婚介在我國是非法的!如果在這個過程中發生糾紛,因為涉及多個國家法律交叉,維權之路漫長而艱難。而且涉外婚介中也會夾雜著跨國詐騙、拐賣人口等違法行為,一旦查實,當事人將落得“人財兩空”的境地。所謂的跨國婚介實則就是偷越國(邊)境,已觸碰法律紅線,最終難逃法律制裁。
天臺縣法律援助中心 吳照蔚 浙江隋梅律師事務所 裘靈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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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09:49 上傳
來源:臺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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